中新網9月15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9月12日,湖北省紀委監察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3年度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問責追責情況,並公開曝光10起典型案例。
  2013年度,湖北省本級對53名領導幹部2010年至2012年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2個市、16個縣市區、19個省直部門和單位。通過對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的調查處理,共有352名被審計領導幹部及相關責任人員被問責追責,其中:廳級幹部25人,處級幹部154人(含18名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科級及以下幹部173人;有264人受到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等處理,7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0人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報指出了嚴肅問責的五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違規決策重大經濟事項和決策效益低下的問題。有的不經過集體研究,直接簽批出借或撥付大額財政資金給民營企業;有的盲目引進企業或上馬重大建設項目,多年不能獲得應有的效益;有的以專題會議等形式干預土地出讓、工程建設等事項;有的未經資產評估等程序研究處置國有產權等。共有116名被問責人員涉及此類問題。
  二是違反規定進行公共資源交易的問題。有的未經過招拍掛程序或採取定向招拍掛的形式出讓商住用地,擅自變更土地用途,違規調增容積率,少徵或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有的政府投資項目未經招投標或通過虛假招投標發包,違規轉分包;有的購置大宗物資未經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等。共有176名被問責人員涉及此類問題。
  三是財政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監管不嚴的問題。有的財政資金不納入預算管理,有的專項資金被套取騙取、截留挪用、滯留欠撥,有的違規設置“小金庫”,有的坐收坐支及違規占有國有資產和資金等。共有222名被問責人員涉及此類問題。
  四是失職、瀆職的問題。有的身居要職而不作為,對分管部門和單位監督不力,對分管的工作不研究不負責;有的對重大建設項目和土地、環保等民生項目督辦不力,或玩忽職守、營私舞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損害群眾利益;有的濫用職權,違反規定收費、集資、攤派或罰款,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等。共有221名被問責人員涉及此類問題。
  五是違反廉潔從政、廉潔從業、廉潔履職規定的問題。有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共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或謀取不正當利益;有的利用權力影響在土地出讓、國有資產處置和重大建設項目中搞權錢交易、牟取私利;有的在下屬單位或協會、學會等關聯單位列支個人出國出境、旅游、購物、招待費用等。共有81名被問責人員涉及此類問題。
  公開曝光的10起典型案例是:
  1.黃石市重大經濟事項決策不科學不規範的問題。經查,黃石市招商引進一企業4年多,所收繳利稅僅占向其獎勵資金的3.4%;對“磁湖新天地”項目指定承包經營,督促承包方履行合同不力;多個政府投資項目未公開進行招投標,採取直接指定或邀標方式確定承接方。黃石市原常務副市長朱中華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省紀委監察廳正在立案調查。黃石市副市長葉戰平、黃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胡超分別對上述部分問題負有主管責任,省紀委監察廳責令葉戰平作出書面檢查,對胡超誡勉談話。黃石市原城投公司董事長何國有涉嫌嚴重違紀,黃石市紀委監察局正在立案調查。
  2.新洲區違規出借財政資金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問題。經查,新洲區多次向民營企業出借財政資金,部分資金逾期沒有收回;多次以協議或會議方式確定受讓方,以低於招拍掛價格向房地產企業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違規為房地產企業減免或少收土地出讓金、配套費,違規調增容積率和辦理土地證。原區委書記王世益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原區長餘世平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省紀委監察廳對其誡勉談話。武漢市紀委監察局對原常務副區長劉勤學、區國土局原局長張輝平、陽邏開發區建發公司原總經理李小平等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查處,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原副區長易曉、陽邏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李俊誡勉談話,責令原區委常委、副區長胡朝暉和副區長餘鳳生作出書面檢查。區財政局局長張雷詠、區國土局局長姚勝明、副局長陶維仁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區國土局副局長魏澤初、操文亮受到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
  3.丹江口市城市建設項目疏於管理的問題。經查,丹江口市住建局對15個項目少收、免收、緩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違規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調增部分項目建築容積率,未按規定通知國土部門,造成少收土地出讓金。丹江口市市長曾文華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省紀委監察廳責令曾文華作出書面檢查。十堰市紀委監察局責令負有主管責任的原丹江口市副市長任新華、張大勇作出書面檢查。丹江口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有關責任人市住建局原局長曾利平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原副局長洪波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原建工科副科長馬繼波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規劃科副科長洪濤黨內警告處分。
  4.長陽縣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失職瀆職的問題。經查,長陽縣部分基本建設項目違規採用直接發包、邀請招標的形式確定承接方,部分項目被違規分包轉包和被個體包工頭借用資質承攬。長陽縣原縣委書記馬尚雲、原縣長趙吉雄分別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省紀委監察廳對馬尚雲誡勉談話、責令趙吉雄作出書面檢查。長陽縣紀委監察局對有關責任人原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李曉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查處,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縣經濟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蔡金波和縣城投公司原總經理袁亞軍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對縣建設局先後兩任原局長李書平、劉雲鵬和縣自來水公司原經理張中淼通報批評。
  5.石首市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問題。經查,石首市在未經充分評估測算投資和回報的情況下,簽訂3個項目30年特許經營權,並違背BOT協議向投資商撥付財政資金;數次向民營企業違規出借財政資金,有部分本金和占用費逾期未收回。原石首市委書記餘紅星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省紀委監察廳正在立案調查。荊州市紀委監察局分別對有關責任人石首市先後兩任原常務副市長鄧勇、夏光宏誡勉談話。石首市紀委監察局對市財政局原局長梁新文誡勉談話,責令現任局長楊建湘作出書面檢查。
  6.京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向縣直單位違規收費的問題。經查,京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以會務費、更換密碼設備、招商引資等名義向縣直單位收費,用於彌補辦公經費不足。京山縣紀委監察局給予有關責任人縣委辦公室原副主任高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許昌軍行政記過處分,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鄧忠新、趙崎和縣政府應急辦副主任謝章福行政警告處分,並將違紀款收繳國庫。
  7.黃州火車站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成後效益低下的問題。經查,黃州火車站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成後未按期運營,沒有發揮投資效益,開發區化工園區投產企業產生的污水沒能經過污水處理廠二次處理直接排放,給周邊環境造成污染。黃州區區長餘友斌對此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省紀委監察廳責令餘友斌作出書面檢查。黃岡市紀委監察局對黃州火車站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李平安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開發區黨組兩任副書記張丹、王振江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8.鶴峰縣違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問題。經查,鶴峰縣在出讓“容陽半島”等國有土地使用權中,違規實行定向掛牌或協議轉讓,擅自調增容積率。鶴峰縣縣長蘇勇對此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省紀委監察廳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恩施州紀委監察局對有關責任人原常務副縣長張遠虛、副縣長蔡文俊誡勉談話。鶴峰縣紀委監察局給予縣國土局局長熊先進黨內警告處分,縣規劃局原局長彭學龍行政警告處分,縣國土局副局長李壽軍、縣規劃局原規劃股股長徐和平行政記過處分。
  9.省消費者委員會和省商標協會向企業違規收費的問題。經查,省商標協會無依據收取省內21家企業商標專項資金;省消費者委員會在開展消費者滿意企業、滿意產品評比活動中,未報經價格主管部門審批,向獲得稱號的企業收費。省紀委監察廳責令省工商局領導班子專題研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給予工商局副局長王慶新黨內警告處分。商標廣告管理處原處長肖純新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原副處長鄧從銳、郭衍槐受到降職處理,省消委原秘書長賈民鄉及6名工作人員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10.湖北美術學院新校區工程項目違規建設的問題。經查,湖北美術學院在藏龍島校區建設中,超規模建設、超計劃投資未報批,多個建設項目未實行公開招投標,直接向無資質企業發包工程項目,違規指定材料供應商,且財務收支管理混亂。原院黨委書記劉剛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院長徐勇民、原院黨委副書記官漢蒙分別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省紀委監察廳對徐勇民誡勉談話、責令官漢蒙作出書面檢查。新校區籌建辦公室原主任艾真才,新校區建設指揮部原副指揮長梅智、工作人員胡世剛等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報要求,全省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增強經濟責任意識和廉潔從政意識,正確行使權力,依法履職盡責。通報強調,2014年度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正在抓緊進行,省紀委監察廳將與省委組織部、省審計廳等單位加強協調配合,認真落實《湖北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暫行辦法》,不斷加大經濟責任問責追責力度,對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問責到底、追責到人。(湖北省紀委)  (原標題:湖北通報10起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問責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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